也许和朋友、也许和异性一起耽误甚至几十个小时也是常事,对这种警方真的要大呼警力匮乏。
但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家里人长时间联系不上了肯定着急上火,谁还会去在意不见的那个人究竟多少岁,于是,矛盾产生了。久而久之,“失踪超过二十四小时才立案”的说法也就成了一把深深刺伤所有正义警察的利刃了。
沈攀纯属惯性的在脑子里过了一遍有关失踪的定义,然后下意识的翻转卷宗抽出最上面的那张立案记录。结案报告在最后,立案报告当然就该在最上面,这才是一份完整的有头有尾的卷宗不是。
报案人:李伟强。
报案缘由:妻子马华失踪已经超过两天,所有通讯工具失去联系,能够找到的亲人朋友处都打电话问过了,没人和马华联系过或者见过她。
不管根据法律的规定还是什么,失踪超过两天这种案件必定是会立案的,只是,这种类似的案件全国几乎每天都在发生,除非是第一时间警方设卡排查搜索,否则真要是被拐骗的话四十八小时足够人贩子把拐到的妇女儿童送到千里之外。
让沈攀更意外的还在下面,这份立案报告的承办人竟然还是李振铁!
沈攀张了张嘴,才反应过来自己是在档案室,这里除了他一个人都没有,也找不到人来问东问西的。
奇怪了,沈攀习惯的摸着下巴使劲的搓着,这种失踪案按说报案人应该在最近的派出所报案岂不是更快,何必跑到刑侦大队来也不嫌麻烦,更别说李振铁为什么要亲自过问。说句实话,就算是李振铁点名让陈倩或者张玉强接手都算是重视到极致了。
难道李伟强是李振铁李队的哥哥或者亲戚?沈攀胡乱的猜测着,手上的动作却没停下,他一页一页的翻开着刑侦大队的搜查记录和各种询问笔录,结果是确定的,肯定没有结果,否则沈攀也就不会在档案室来找到这份卷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