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吧文学小说网 > 其他小说 > 如果未曾遇到 > 第二十三章 曾经年少

Libra的生意依旧火爆,在这里你可以结识朋友、畅谈理想。一群孤单寂寞的人聚在一起,也许心就会变得火热了。

这时,常圣林踏进了Libra。

白圣站在门口堵住了常圣林的去路。

“别怕,我只不过是送个邀请函!”常圣林说道,笑得和善。

“给我吧,小鹿不方便!”白圣说道。

“你怎么知道我找的是徵羽,而不是你?”常圣林反问道。

“你我现在是情敌,你又如何能找我?”白圣说。

常圣林从口袋里拿出两份邀请函交给白圣,说道:“你还真是鸡贼,就怕别人抢了你的小鹿!”

“我不是怕,若真的不是适合,我情愿错过,可她是适合,所以要紧握!”白圣说道。

“你又如何得知她就是适合?”常圣林说道。

“你若连自己的心都不清楚,那么你和谁都是不适合!”白圣说道。

常圣林笑一笑。

这时,鹿徵羽从台上下来,走到他们面前说道:“聊什么呢!”

白圣把她推到一边说:“去去去,老爷们说话,你少插嘴!”

“爷们?你?”鹿徵羽一脸怀疑地看着白圣。

“怎么了,不像吗?”白圣摆出了一个最爷们的姿势。

“像,像,像!”鹿徵羽捂着嘴笑道。

常圣林看着两个人,不禁说道:“你们两个还真有夫妻相啊!”

“谁跟她(他)有夫妻相!”鹿徵羽和白圣异口同声地说道。

说完两人还对视一下,一脸嫌弃对方的意思。

“你看看你,女人脸!”鹿徵羽说道。

“你也好不到哪去!”白圣说道。

常圣林笑着看着他们。

封Boss走过来颇为头疼地说道:“妈呀,又吵起来了?!”

“他们经常这样吗?”常圣林说。

“偶尔,偶尔!”封Boss说道,“不过这样的偶尔可真是觉得好笑!”

“羡慕啊!”常圣林说道。

“羡慕你就去找你一个!”封Boss说。

“喏,心里的那个人就站在那里,我又如何在去找别人?”常圣林说。

“那不如存在心里,留个念想!”封Boss说。

“那么,我先告辞了!”常圣林转身出了Libra。

封Boss点点头。

鹿徵羽伸手说:“拿出来吧,常圣林刚刚给你的东西!”

白圣拿出来,说:“你眼睛还真是尖啊,给你,邀请函!”

鹿徵羽一看,邀请函上写着“常圣林音乐会邀请函”几个大字。

“什么邀请函?”白圣说。

“常圣林要在音乐学院举办音乐会!”鹿徵羽说道。

“哦,要去么?”白圣问道。

“你想回去吗?”鹿徵羽说道。

“我倒是很想回去看看!”白圣说,“毕竟已经没有机会在拉琴了,回去看看那也好!”

“那我陪你!”鹿徵羽笑着说。

“你很不想回去吗?”白圣看着鹿徵羽问道。

“那里的回忆,很不好!”鹿徵羽说道。

“我呢,是盼望着拉琴,你却是逃避!”白圣说。

“说真的,我真的与琴为伴,从小到四年前,逃不开也躲不了!”鹿徵羽说,“所以很多时候,我都是在机械的练琴!”

白圣说:“会有的,会找到一个你喜欢的!”

“已经找到了!”鹿徵羽说。

“什么?”白圣说。

“甜点师!”鹿徵羽说道。

“还真是符合你的吃货本性!”白圣说道。

“你才是吃货呢!”鹿徵羽说。

“不是吃货能吃那么多?”白圣说。

“吃货呢,是会吃的那种,我呢,是吃的多!”鹿徵羽说。

“对,你外号‘大胃’!”白圣说。

“你丫的!”鹿徵羽狠狠瞪着白圣。

白圣笑着说:“小鹿,我们回家吧!”

“不回,生气!”鹿徵羽装着生气的样子说。

“哟,不回也好,烧鸡都是我的了!”白圣说道。

“回,回,回!”鹿徵羽说道。

第二天,鹿徵羽和白圣提前到了学校,距离音乐会还有一个小时,鹿徵羽便和白圣一起逛了逛校园。

“变化真大,那时候还没有这一排树的!”白圣说。

“对啊!”鹿徵羽说,“四年,足以物是人非!”

“曾经的你是怎样的呢,小鹿?”白圣说道。

“我啊,没怎么样,每天除了练琴、比赛,再无其他事可做!”鹿徵羽说,“你呢,白圣?”

“我呀,比你好很多,我很怀念可以拉琴的日子,可那已经成了回忆!”白圣说道。

“白圣,我相信你可以重拾大提琴的!”鹿徵羽说,“只要你喜欢,就足以战胜一切的!”

“但愿!”白圣说道,似乎对重新拉大提琴很没信心的样子。

白圣和鹿徵羽又去别的地方逛了逛后,便去了学校礼堂。

音乐会正式开始,常圣林站在台上拿着他的中提琴,说道:“很感谢母校能给我这次机会,虽然没从这里毕业,但这一场就当是我的毕业汇报吧!”

音乐声起,美好的音乐从指间流出。

鹿徵羽看着拉琴的常圣林,回忆起了年少时候的自己。

“徵羽,指法不精确。”鹿父鹿震严肃地指正徵羽拉琴的不正确。

年少的徵羽立刻纠正了指法,又重新拉了一遍。可是鹿震还是不满意。

少年的徵羽每天唯一能做的事只有拉琴,每天每天不停地拉着。

所以,她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喜欢音乐,可是从小父母就常常说音乐世家的孩子必须要成为音乐家,所以她就在这样的期望下长大,不敢有半点的违逆。

“徵羽,练琴!”每天,徵羽的耳边都充斥着这样的声音,只是说话的人不同,有时是爸爸,有时是妈妈。

而徵羽,就在练琴的日子里渐渐长大。

后来,徵羽进了本市最好的音乐学院,也就是这里,别人以为她天分过人,十七岁破格录取,可她却知晓,天赋过人不过是个幌子,所谓的天赋过人不过是父母所赐。因为父母,才会进这所学校;也因为父母,才顺利成为校乐团首席小提琴手。

她就在这里,一有表演,她都会上去,每次的拉琴,曲子动听,而人却面无表情的。

她曾听见有人说她技巧很好,却无感情。这句话,她认同,她的确无情,因为拉小提琴对她来说就像吃饭一样,是习惯,她不曾记得自己的童年是怎样的美好,她只记得她每日以琴度日。

每每听见有人说道,我真好喜欢拉小提琴,我真的好喜欢音乐,她的内心都在想着,她们怎么会这么想,她甚至会觉得她们不应该这么想。

在年少鹿徵羽的世界里,拉琴是吃饭,每日必备,可是说到喜欢她没有。

每当有人问她,你喜欢什么,她答不出来,从小到大,她的路,父母已为她铺好,她没有任何选择的权利。

她一定要走这条路,这时毋庸置疑的。

饭桌上,鹿震说:“徵羽,全市大赛拿冠军!”语气是命令的口吻。

这样的语气,徵羽是势必要拿冠军,若拿不回来,定是让鹿家脸上无光,愧对音乐世家的名号。

徵羽的爸爸鹿震从来不会说“徵羽你尽力就好”,他从来都说“你一定要怎样”这样的话。

徵羽从来都只有听从的份,从来没想过反抗。

所以,那一次拿了冠军,也是极其平常的事,没有人为她高兴,也没有人庆祝。

说句实话,为了寻找救命恩人离家出走的这个决定,鹿徵羽很突然地就这么做了,没有预兆。

她不知道她哪里来的决心要离开家,可是在踏出家门的刹那间,她后悔了,她什么都不会如何生活?

不过,事实证明,她的出走是对的,最起码,她找回了本应该属于她自己的东西,但代价却是失去家人。

如果在家里,要一辈子当人偶,那么,她情愿这样漂泊一辈子。

鹿徵羽在听着音乐会的时候,突然笑了起来。

“怎么了?”白圣看着她问道,“这段可是悲伤的,你怎么笑了?”

“没什么,我不过是想到一些东西而已!”鹿徵羽如实地说道。

“想到什么?”白圣说道。

“很久以前的自己!”鹿徵羽说。

“等音乐会结束,说来听听!”白圣说道。

“你还是别听了,那个我已经丢进马桶里冲掉了!”鹿徵羽说道。

“马桶?亏你也能说得出口!”白圣说道。

鹿徵羽笑着,那段没心的日子已经过去,现在的日子,每一天都会因为有喜欢做的事而热血沸腾。

音乐会结束,鹿徵羽和白圣从学校礼堂出来的时候,外面阳光灿烂。

“天气真不错!”鹿徵羽说道。

“怎么,你好像有话要说啊!”白圣说道。

“白圣先生,可否赏光吃个饭呢?”鹿徵羽说道。

“哟,你还有请客吃饭的时候?”白圣说道。

“我说句实话啊,我呢不是铁公鸡,我不过是没有机会请客而已!”鹿徵羽说道。

“你别是,你请客,我付钱就行!”白圣说道。

“我要想这么做,我也不会拦着!”鹿徵羽说道。

“那走吧!我付钱就我付钱!”白圣说道。

常圣林抱着花,站在他们身后,微笑着,徵羽,你既然和过去的自己说再见了,那么我也要和过去的感情说再见吧!可是……若说再见,就真的能再见吗?